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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声明
2022-05-10

1 劳工要求

1.1公司不使用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童工定义的工作,必须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安排其到疾病控制中心进行健康检查。公司还应提供一定的经济资助,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直至年满十六周岁。

1.2 公司不支持使用未成年工,若有需要则必须依法到当地政府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在上岗前、上岗中及离岗后应进行体检并承担体检费用。不得安排从事有毒有害、繁重体力等有害省心健康和不安全得岗位,不可以安排在晚上上班。


2 强迫劳动

2.1 公司不使用强迫或强制性劳动,也不得要求员工在入职时交纳押金或扣押身份证件。

2.2 员工有权在完成标准的工作时间后离开工作场所,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合理期限后可以自由终止劳动合同。


3 工作时间与休息要求

3.1 公司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标准工作周(不含加班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3.1 员工连续工作6天至少有1天休息,员工加班均须得到批准或经统一安排,事先未经核准的,加班视为自愿延长工作时间。


4 基本工资保证与社会保险

4.1 公司对所有员工在提供正常劳动后支付的工资应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2 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4.3 工资发放时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拖欠或延迟。不能克扣工资作为对员工的惩罚,任何款项的扣除应让员工清楚。

4.4 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保险。


5 员工权益保障

5.1 公司依法建立保障员工权利的规章制度,并将这些制度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5.2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给予员工发放相关福利。

5.3 公司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有计划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

5.4 公司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5.5 公司应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并且按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提前书面通知和补偿当事人。


6 禁止歧视

6.1 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就业的机会。

6.2严禁安排妇女从事危害身心健康、危害生育健康和有禁忌的工作。

6.3公司在招聘、薪酬、培训、晋升、福利、奖励等实际工作中,不得因员工的民族、种族、性别、残疾、宗教信仰、婚姻状况等歧视员工。

6.4 公司应尊重不同民族和不同信仰的员工,并在习俗上提供必要的方便和条件。

6.5 公司不允许在工作场所、由公司提供给员工使用的住所和其他场所内对员工实施任何形式的折磨、骚扰及虐待。

6.6 公司应对所有人员予以尊重,不得从事或支持体罚、精神或肉体胁迫及言语侮辱,也不得以粗暴、非人道的方式对待员工。


7 结社自由

7.1 公司应有能够代表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并能依法独立自主的开展活动的组织。

7.2 员工有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代会等形式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8 健康和安全

8.1 公司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工作环境中的危害隐患。

8.2 员工应得到有效的健康和安全培训,能充分认识到工作过程和工作环境中有关的危险因素,以及如何最大限度的降低危险。

8.3 公司应建立相关机制来检测、防范及应对可能危害员工健康和安全的潜在威胁。保留发生在工作场所内所有事故的书面记录。

8.4 公司应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进行专门培训并要求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8.5 员工因工作受到伤害时,公司应提供紧急救助并协助获得后续的治疗。

8.6 公司应给所有员工提供清洁卫生的饮用水、洗手间设施等。应保证员工宿舍设施干净、安全且能满足员工基本需要。


9 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

9.1 公司应获得必须的环境许可证或批准文书,遵守许可证操作要求。

9.2 识别和控制会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化学物质及其他物质,确保这些物质得到安全的处理、运输、存储、使用、回收和处置。

9.3对工业废水、固体废物以及挥发性有机化学物质,在排放或处置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辨别、分类、监控和处理。

9.4 公司应当遵守关于禁止或限制特定物质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

9.5 公司应从源头上或者通过工艺改进、设备改造等,逐步减少和消除对能源、资源的消耗。


10 供应商管理

10.1 公司应加强对供应商进行管理,保留适当记录来证明供应商对社会责任的承诺。

10.2 对新引入的供应商,应参照本声明及相关标准进行认证,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必须制定改进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进,否则不能成为公司合格供应商。

10.3 所有商业活动应遵循诚信标准,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和腐败行为。

10.4不使用且禁止采购来自于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其周边受武装团体控制国家和地区的锡(Sn)、钽(Ta)、钨(W)、金(Au)等金属。遵守冲突矿产政策,并延伸到供应链。确保产品不使用来自刚果金及其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冲突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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